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3645961 | 信息分类: | 省局文件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3-11-16 | |
文 号: | 黔知办发〔2023〕11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贵州省知识产权局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
贵州省知识产权局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知识产权局、版权局、发展改革委(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统计局、林业局、乡村振兴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贵州省知识产权局 贵州省版权局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教育厅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贵州省司法厅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贵州省商务厅 贵州省统计局
贵州省林业局 贵州省乡村振兴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
2023年11月6日
关于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知识产权服务业贯穿于知识产权制度运行全链条,是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水平管理的重要支撑。为全面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等17部门关于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知发运字〔2022〕47号),现就加快推动我省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紧紧抓住国发〔2022〕2号文件等重大机遇,深入实施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努力实现“四区一高地”主定位,以推动实现知识产权“两个转变”为主线,以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为目标,以满足创新主体和市场主体服务需求为导向,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30年,全省知识产权服务业专业化、市场化水平明显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形成一批专业化、规模化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培育一批素质高、业务精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知识产权服务业品牌化、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与科技、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对全面创新的支持作用更加凸显;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监管更加有力,重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显著减少,行业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供给
(三)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与产业融合发展。引导知识产权服务业聚焦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等重点领域提供知识产权专业服务。鼓励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集群汇聚,助力企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核心环节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知识产权布局,助推重点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面向农业农村,促进植物新品种惠农,服务农业、林草良种技术攻关;促进地理标志兴农,支撑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促进商标品牌富农,挖掘和依托地方优势特色农业资源,助力乡村振兴。推进知识产权服务品牌与产业品牌联合,专利与标准融合,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与研发设计、金融服务、检验检测等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鼓励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促进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提升产业知识产权运营能力。
(四)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支撑创新发展。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优质资源与企业需求精准对接,更新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模式,支撑企业创新发展。推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帮助企业开展战略规划编制、专利技术挖掘、商标品牌指导、知识产权申请与维护、许可转让、知识产权评估、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等,形成包括知识产权代理、专利信息利用、预警分析、法律援助、专利技术产业化、运营服务等内容的知识产权完整服务链。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参与高校院所创新全过程,发挥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效应,着力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推广实施《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GB/T 29490-2023)、《专利导航指南》(GB/T 39551-2020)国家标准和《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 56005-2020)国际标准,服务企业创新发展,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五)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助力对外开放。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企业产品出口、海外投资、技术合作、品牌输出、标准推广等提供专业化服务,支持“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做好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和代表处的相关咨询和服务工作,鼓励高水平外国机构来黔开展知识产权服务。
(六)提升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质量。推动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树立质优为先的竞争导向,坚决抵制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申请等违法违规行为。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实施高质量、全过程、精细化管理,加强新技术在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开发利用,为企业高价值专利布局、商标品牌策划提供专业化服务。促进版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发展。
(七)提高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律师等法律服务队伍职能作用,在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有效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等方面,为企业提供专业化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诉讼代理、维权援助、调解等法律服务。拓展企业并购、重组、清算、投融资等商业活动中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加强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服务,为知识产权创新创业提供支持。
(八)加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能力。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许可、转让等交易经纪服务,畅通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渠道。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证券化等增值服务,加大对知识产权运用的金融支持力度。探索创建特色产业或区域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有效集聚产业资源,打通知识产权运营全链条,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水平布局、高效益运用。
(九)提高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效能。健全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发展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分析、数据加工、文献翻译、数据库建设、软件开发等信息服务,发挥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等公共服务机构作用,提升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能力。推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加强知识产权信息资源深度开发,积极拓展知识产权咨询服务领域,发展知识产权战略咨询、管理咨询、实务咨询、专利导航、标准贯彻、标准必要专利指引等专业服务。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公益知识产权咨询服务,助力增强全民知识产权意识。
三、夯实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基础
(十)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优化升级。推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品牌建设,重点培育一批基础好、能力强、业绩显著、信誉优良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逐步拓展服务范围、完善服务模式,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兴技术,持续提升专业服务质量,形成涵盖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各类知识产权的多元化综合服务格局,打造形成知识产权高端服务业新高地,支撑知识产权制度高效运行。
(十一)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区域协调发展。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有条件的市州设立分支机构及工作站,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对接,逐步形成覆盖全省的中小微企业服务网络。支持引进省外优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到我省开展服务,鼓励跨区域知识产权服务合作,加快弥补服务短板,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发展。
(十二)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承办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扩大我省专利代理师人才队伍,提高代理人专业素质。用好“96567”全省人才服务热线,为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提供咨询政策、反映诉求、解决问题的便捷“窗口”。落实好省级高层次人才制度,为知识产权服务业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办理省级“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在子女入学、公积金购房贷款、便捷出行、省内旅游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和服务便利。引导用人单位按照《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等文件合理确定知识产权服务业技能人才的薪酬待遇。
(十三)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行业文化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深入开展行风建设活动,引导树立诚信为本、质量至上的执业理念,积极弘扬工匠精神,提高行业从业荣誉感和社会公信力。厚植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弘扬“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推动知识产权文化与传统文化、创新文化、法治文化、诚信文化深度融合。
(十四)促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自治。推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对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培训,提高依法执业、质量至上的责任意识。完善年度报告制度,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合法规范经营。
四、保障措施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全面领导,推进行业协会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成立党组织,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政治引领带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省质量强省和知识产权强省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机制作用,对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和监管重大问题进行协调指导,统筹部署相关任务措施,逐项抓好落实。
(十六)强化政策支持。完善知识产权激励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大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等,落实中小企业相关财税支持政策。推进知识产权服务试点示范建设,培育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
(十七)强化政府监管。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聚焦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无资质专利代理、恶意商标申请代理等突出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打击,强化监管震慑的效应。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检查成效,规范经营行为。深化信用监管,推行专利、商标代理信用评价,加大监督评价工作力度,完善信用联合惩戒激励机制。
(十八)加强社会监督。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渠道作用,加强对知识产权服务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监控,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线索。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经营、质量、信用等相关信息公开,便利社会公众查询辨别、评估风险、正确选择,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动服务机构全面履行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