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维发力 综合施策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全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2025年,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在消费领域的“急难愁盼”,多维发力、综合施策,统筹推进消费维权宣传引导、消费环境提质升级、权益保障效能提升、制度体系规范完善等工作,以更强担当守护消费安全,以更实举措净化消费生态,以更优服务回应群众期待,全力打造安全放心、诚信有序、群众满意的消费环境,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消费动能。
奏响维权“宣传曲”,凝聚共治共享新合力。全省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载体,系统谋划、全域联动,深入开展“走近3·15,优化消费环境市场监管在行动”主题宣传。线上线下齐发力、推动消费维权理念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生动局面。
紧盯元旦春节、五一、“6·18”、国庆中秋等重要消费节点,全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强化消费教育引导,不断提升消费者风险识别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聚焦假日旅游、网络促销、老年消费、商品“三包”等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依托省内主流媒体制作推出系列通俗易懂的消费提示微视频,精准引导消费者增强防范意识、树立理性观念、掌握维权路径,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打好监管“组合拳”,构建放心消费新格局。全面落实国家五部门《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充分发挥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统筹各方资源、汇聚各方力量,构建协同高效、齐抓共管的消费维权大格局。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制定印发贵州省贯彻落实工作措施,对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进行细化分解,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试点引领、示范带动,黔东南州获批国家“推动放心消费主体培育”试点,在省局统筹指导下,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2025年,全省共有3422家经营主体主动参与放心消费自我承诺,培育放心消费商店、网店、直播间、餐饮店等基础单元1926家,打造放心消费市场、商圈、景区等集聚区63个,放心消费创建覆盖面持续扩大。
大力推广线下无理由退换货承诺,鼓励实体店以服务“加码”赢得群众“点赞”。全年新增承诺经营户2129家,累计办理无理由退货28798件,退货金额达666.84万元,其中997家承诺单位在“消费查”平台公开亮诺。持续推动消费维权服务站“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全省在景区、商场、街区等场所设立维权站(点)741个,真正把维权服务延伸到群众身边,打通消费维权的“最后一公里”。
畅通维权“快车道”,跑出权益保障加速度。始终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健全机制、优化流程、提升质效。全面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依法高效受理处置各类诉求,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全省12315平台共接收消费者投诉举报总量23.5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728.23万元,群众诉求得到及时有效回应。严格落实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全省公示率稳定在90%以上,以公开促规范、以透明强约束,倒逼企业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持续健全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积极引导经营主体加入ODR企业行列,2025年新增ODR企业176家,全省在线化解纠纷企业总数达1694家,消费纠纷化解效率大幅提升。
省市场监管局以回访促提升、以监督促规范,组织开展消费者投诉工单电话回访抽查,全年覆盖投诉事项3495件,有效回访1892件,收集意见建议445条,推动服务质效在群众“打分”中持续优化。
织密制度“防护网”,夯实依法维权硬支撑。坚持依法治理、标本兼治,持续健全消费维权制度体系,推动维权工作走上规范化、法治化轨道。2025年,针对市场监管领域恶意投诉举报、干扰正常经营等问题,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六部门出台《关于规范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优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多部门分工协作、数据信息共享机制,有效规范投诉举报行为,切实减轻市场主体不合理负担,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稳步推进地方立法,《贵州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项目列入2025年省政府立法计划,新修订的《贵州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拟于今年发布实施,将为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下一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将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持续推进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不断完善维权机制,提升服务能力,以更实举措、更优作风守护好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奋力开创贵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