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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市场监管局夯实经营者主体责任
加强ODR机制建设

发布时间:2026-03-17 10: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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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贵州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按照市场监管总局部署要求,大力推进全国12315平台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ODR)建设,推动企业积极履行消费维权主体责任,促进消费纠纷的高效快捷处理。

主体责任前移化。引导广大群众和经营户充分认识ODR机制的作用和意义,组织龙头企业、市场开办方等开展ODR知识培训、开通ODR账号,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服务端口前移,变“调解”为“和解”,有效运用ODR平台大数据的手段,帮助市场主体掌握自身经营薄弱环节,有的放矢地提高产品服务质量。

靶向筛选精准化。“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为重要抓手,充分调动重点企业与被投诉举报量大的经营户通过全国12315平台ODR功能主动解决消费纠纷的积极性,认真履行消费维权主体责任,推进消费纠纷源头解决。优先核心城区商家和投诉较多的商场超市、餐饮服务等领域发展ODR企业,将ODR机制与企业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紧密结合,实现消费维权线上线下一体化。

强化督导有成效。目前我省ODR企业城市已覆盖至全省九个市、州,市/州局覆盖率已达100%。截至2025年底,已吸纳销售业、服务业等行业在内的1694家企业入驻ODR平台。2025年新增ODR企业数为176家,直接解决消费纠纷1950件,办结率达100%,极大推动了我省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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