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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559490 信息分类: 资金信息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4-04-12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监管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自评报告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监管补助
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4-12 17: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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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科技财务司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食品监管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暨开展2023年食品监管补助资金绩效考核的通知》(市监科财〔司〕函〔2023191号)要求,现将我省2023年食品监管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食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行〔2022345号)和《财政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关于下达2023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行〔2023109号),中央下达贵州省2023年食品监管补助资金合计3,535.50万元,同时,下达了贵州省区域绩效目标表,其中涉及食品部分年度绩效目标9个,三级绩效指标28个,包含中央转移支付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抽检、评价性抽检等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省内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为保障项目实施的规范性,在每一个具体项目实施前,由我局各食品相关业务单位(处室)拟定具体实施方案,呈报我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再经省财政厅审核同意后予以实施,同时分解下达项目资金和绩效目标。

2023年中央补助地方转移支付食品监管补助资金3,535.50万元,其中:食品部分省本级安排资金2,480.50万元,占食品监管资金的70.16%,用于中央转移支付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抽检、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承检机构综合考核评价、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和技术审评、食品生产许可条件持续性评价检查、食品销售市场体系检查、食品安全相关培训、实验室改造及能力提升设备购置等;食品部分省对各市(州)局安排下达资金1,055万元,占食品监管资金的29.84%,用于完成总局安排的市县级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任务等。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行〔2022345号)和《财政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关于下达2023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行〔2023109号),我省2023年度中央补助地方转移支付食品监管补助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3,535.50万元,其中:省本级资金2,480.50万元,省对各市(州)局安排资金1,055万元,专项资金已全部落实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3年我省专项资金预算金额3,535.50万元,执行金额3,283.3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2.87%2023年专项资金未使用金额252.20万元均为省本级资金,其中:结转资金250.09万元因未达到付款条件,计划于2024年上半年使用;结余资金2.11万元已于2023年底上缴省财政。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专项资金的相关管理制度。一是制定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根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998号),我局与省财政厅共同制定了《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黔财行〔20203,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于20202月正式印发,对专项资金的分配管理、绩效管理、监督管理等作出了详细规定,并要求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遵照执行。二是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办法。2021年我局出台了《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暂行)》(黔市监办发〔202166号),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处室)的绩效管理职责和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的实施细则,为持续提升我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范性提供制度依据。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度专项资金共有9个绩效目标,其中:8个绩效目标已完成,1个绩效目标部分完成。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详见下表:

12023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序号

2023年度目标

2023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说明

1

承担市场监管总局抽检任务

完成中央转移支付食品安全监督抽检4,400批次、评价性抽检1,780批次、风险监测抽检895批次

已完成

2

完成2023年度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相关工作

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23

已完成

3

完成承担承检机构综合考核评价工作

完成承检机构综合考核评价34

已完成

4

完成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和技术审评工作

完成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和技术审评21

已完成

5

完成食品生产许可条件持续性评价检查工作

完成食品生产许可条件持续性评价检查30

已完成

6

完成食品销售市场体系检查工作

完成食品销售市场体系检查71

已完成

7

做好食品安全相关培训

完成食品安全相关培训9期共39,922人次

已完成

8

完成实验室改造能力提升设备购置

已完成实验室改造能力提升设备购置12台(套),另有35台(套)微生物检验检测仪器未在2023年底前完成购置。

部分完成

9

完成市县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

完成市县食用农产品抽检54,747批次

已完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指标1:完成中央转移支付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批次≥4,400批次。

实际完成情况:2023年全省实际完成中央转移支付食品安全监督抽检4,400批次,形成了《2023年贵州省中央转移支付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分析报告》。该项指标完成率为100%

指标2:完成中央转移支付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批次≥1,780批次。

实际完成情况:2023年全省实际完成中央转移支付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1,780批次,形成了《贵州省2023年中央转移支付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结果分析报告》。该项指标完成率为100%

指标3:完成中央转移支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抽检批次≥895批次。

实际完成情况:2023年全省实际完成中央转移支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抽检895批次,形成了《贵州省2023年度中央转移支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分析报告》。该项指标完成率为100%

指标4:落实市场监管总局抽检任务,覆盖辖区食品种类≥31大类。

实际完成情况:2023年我局落实总局抽检任务,覆盖辖区食品种类31大类。该项指标完成率为100%

指标5: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次数≥20次。

实际完成情况:2023年我局完成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23次。该项指标完成率为100%

指标6:承担承检机构综合考核评价家数≥25家。

实际完成情况:2023年我局完成承检机构综合考核评价34家。该项指标完成率为100%

指标7: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和技术审评家数≥15家。

实际完成情况:2023年我局完成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和技术审评21家。该项指标完成率为100%

指标8:食品生产许可条件持续性评价检查家数≥30家。

实际完成情况:2023年我局完成食品生产许可条件持续性评价检查30家。该项指标完成率为100%

指标9:食品销售市场体系检查家数≥63家。

实际完成情况:2023年我局完成食品销售市场体系检查71家。该项指标完成率为100%

指标10:食品安全宣传次数≥4次。

实际完成情况:2023年我局完成食品安全宣传4次。该项指标完成率为100%

指标11:实验室改造及能力提升设备购置数量≥10台(套)。

实际完成情况:2023年贵州省食品检验检测院(以下简称“省食检院”)完成实验室改造及能力提升设备购置12台(套)。该项指标完成率为100%

指标12:完成市县食用农产品抽检批次≥48,749批次。

实际完成情况:2023年全省完成市县食用农产品抽检54,747批次。该项指标完成率为100%

评价认为:数量指标共有12个,完成率均为100%,数量指标综合完成率为100%

(2)质量指标

指标1: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100%

实际完成情况:2023年全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应处置数为204个,实际处置数为204个,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处置率为100%。该项指标完成率为100%

指标2:国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按时完成率≥85%

实际完成情况: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国家抽检系统”)统计,2023年全省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按时完成率为96.08%。该项指标完成率为100%

指标3:食品国家抽检应公布信息的公布率=100%

实际完成情况:2023年全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应公布数为6,175批次,实际公布数为6,175批次。其中:公示合格批次6,032批次,公示不合格批次143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率为100%。该项指标完成率为100%

指标4:国家抽检监测结果系统录入率=100%

实际完成情况:2023年全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数据均已录入国家抽检系统,国家抽检监测结果系统录入率为100%。该项指标完成率为100%

指标5:检查评价评审对标准、规范的执行率=100%

实际完成情况:2023年省食检院开展各类检查评审工作,严格对标对表,制定方案并执行,查出问题均反馈至我局相关处室、部门,无结论性差错,未收到企业和机构的投诉反馈。我局相关处室对省食检院开展各类检查评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未对省食检院提出过批评和整改要求,此项工作无差错。该项指标完成率为100%

指标6:风险评估对标准、规范的执行率=100%

实际完成情况:2023年省食检院开展各类风险评估工作,通过制定方案、拟定风险评估相关条款,并针对条款逐一执行,查出问题均反馈至相关处室、部门,无结论性差错,未收到企业和机构的投诉反馈。我局相关处室对省食检院开展各类风险评估进行全程监督,未对省食检院提出过批评和整改要求,此项工作无差错。该项指标完成率为100%

指标7:大曲酱香工艺白酒和串酒样本识别准确率≥90%

实际完成情况:2023年我局开展大曲酱香工艺白酒和串酒样本鉴别工作,模型总体识别样本数312个,识别正确数287个,识别准确率为92%。该项指标完成率为100%

评价认为:质量指标共有7个,完成率均为100%,质量指标综合完成率为100%

(3)时效指标

指标:食品抽检监测任务完成时限,20231231日前。

实际完成情况:我局于20231231日前完成了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该项指标完成率为100%

评价认为:时效指标完成率为100%

(4)成本指标

指标1:完成风险预警交流工作成本≤40万元。

实际完成情况:2023年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工作成本为40万元。该项指标完成率为100%

指标2: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本≤10万元。

实际完成情况:2023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本为8.61万元,余下资金1.39万元结转到2024年,用于我局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该项指标完成率为100%

指标3:承检机构综合考核评价成本≤80万元。

实际完成情况:2023年承检机构综合考核评价成本为80万元。该项指标完成率为100%

指标4:食品销售市场体系检查成本≤63万元。

实际完成情况:2023年食品销售市场体系检查成本为63万元。该项指标完成率为100%

指标5:实验室改造及能力提升设备购置成本≤203万元。

实际完成情况:2023年实验室改造及能力提升设备购置成本为43万元,余下资金160万元结转到2024年,用于省食检院微生物检验检测仪器购置。该项指标完成率为100%

评价认为:成本指标共有5个,完成率均为100%,成本指标综合完成率为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

指标:食品安全公众知晓率≥80%

实际完成情况:2023年我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食品安全知晓率调查工作,从调查结果来看,我省食品安全公众知晓率为86.41%。该项指标完成率为100%

评价认为:社会效益指标完成率为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指标1:食品安全公众满意率≥80%

实际完成情况:2023年我局采用“网络调研为主,拦截访问为辅”的方式开展了贵州省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工作,共采集15,599份有效问卷,形成了《2023年贵州省食品安全满意度调研报告》。从调查结果来看,2023年贵州省食品安全工作总体满意度为81.21分,满意率为81.21%。该项指标完成率为100%

指标2:大曲酱香工艺白酒和串酒样本被抽样企业满意度≥90%

实际完成情况:2023年我局开展大曲酱香工艺白酒和串酒样本鉴别工作,共收到33份被抽样企业满意度调查表,调查结果显示,33家被抽样企业满意度均为100%。该项指标完成率为100%

评价认为:满意度指标有2个,完成率均为100%,满意度指标综合完成率为100%

4.绩效自评结论

2023年我局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分为96.50分,绩效自评结果等级为“优”。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件《食品监管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自评表》。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2023年我局相关单位(处室)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工作。相关单位(处室)以抽检监测为出发点,以预警交流为落脚点,以核查处置和信息公开为手段,以信息化技术为支撑,加强各地工作统筹协同配合,真抓实干,确保专项资金各项绩效目标得以实现。

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在保障全省食品质量安全、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满意度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个别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未全部完成,实施进度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具体情况为:省食检院2023年计划完成实验室改造能力提升设备购置47台(套),实际完成设备购置12台(套),另有35台(套)微生物检验检测仪器未在2023年底前完成购置。未完成原因为:一是省食检院原办公地点没有场地摆放微生物检验检测仪器,新办公地点未能按计划于2023年入驻,于20241月才完成搬迁工作;二是需要采购的微生物检验检测仪器属于进口设备,省食检院对进口设备论证流程及时间估计不足。目前省食检院已委托招标代理公司进行设备采购,预计将于20245月完成微生物检验检测仪器购置工作。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针对本次绩效自评发现的问题,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拟采取以下改进措施:强化项目资金安排计划,加强对项目过程的跟踪管理,在保障项目质量的同时,切实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局拟加强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和公开工作:一是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改进资金及项目管理、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二是本次绩效自评结果经省财政厅复核,上报市场监管总局审核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在我局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附件: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监管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自评表


   

附件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监管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食品监管补助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市场监管总局
地方主管部门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资金使用单位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资金投入情况(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100%)
年度资金总额: 3535.50  3283.30  92.87%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3535.50  3283.30  92.87%
地方财政资金
其他资金
资金管理情况
情况说明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分配科学性 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
下达及时性 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规定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要求分解下达资金。
拨付合规性 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未出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
使用规范性 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
执行准确性 按照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不存在执行数偏离预算数较多的问题。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在细化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将有关资金纳入本级预算或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足额安排资金履行本级支出责任。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承担市场监管总局抽检任务;
目标2:完成2023年度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相关工作;
目标3:完成承担承检机构综合考核评价工作;
目标4:完成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和技术审评工作;
目标5:完成食品生产许可条件持续性评价检查工作;
目标6:完成食品销售市场体系检查工作;
目标7:做好食品安全相关培训;
目标8:完成实验室改造能力提升设备购置;
目标9:完成市县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
目标1:完成中央转移支付食品安全监督抽检4400批次、评价性抽检1780批次、风险监测抽检895批次;
目标2: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23次;
目标3:完成承检机构综合考核评价34家;
目标4:完成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和技术审评21家;
目标5:完成食品生产许可条件持续性评价检查30家;
目标6:完成食品销售市场体系检查71家;
目标7:完成食品安全相关培训9期共39922人次;
目标8:已完成实验室改造能力提升设备购置12台(套),另有35台(套)微生物检验检测仪器未在2023年底前完成购置;
目标9:完成市县食用农产品抽检54747批次。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中央转移支付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批次 ≥4400批次 4400批次
完成中央转移支付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批次 ≥1780批次 1780批次
完成中央转移支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抽检批次 ≥895批次 895批次
落实市场监管总局抽检任务,覆盖辖区食品种类 ≥31大类 31大类
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次数 ≥20次 23次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承担承检机构综合考核评价家数 ≥25家 34家
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和技术审评家数 ≥15家 21家
食品生产许可条件持续性评价检查家数 ≥30家 30家
食品销售市场体系检查家数 ≥63家 71家
食品安全宣传次数 ≥4次 4次
实验室改造及能力提升设备购置数量 ≥10台(套) 12台(套)
完成市县食用农产品抽检批次 ≥48749批次 54747批次
质量指标 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 100% 100%
国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按时完成率 ≥85% 96.08%
食品国家抽检应公布信息的公布率 100% 100%
国家抽检监测结果系统录入率 100% 100%
检查评价评审对标准、规范的执行率 100% 100%
风险评估对标准、规范的执行率 100% 100%
大曲酱香工艺白酒和串酒样本识别准确率 ≥90% 92%
时效指标 食品抽检监测任务完成时限 2023年12月31日前 2023年12月31日前已完成
成本指标 完成风险预警交流工作成本 ≤40万元 40万元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本 ≤10万元 8.61万元
承检机构综合考核评价成本 ≤80万元 80万元
食品销售市场体系检查成本 ≤63万元 63万元
实验室改造及能力提升设备购置成本 ≤203万元 43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食品安全公众知晓率 ≥80% 86.41%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食品安全公众满意率 ≥80% 81.21%
大曲酱香工艺白酒和串酒样本被抽样企业满意度 ≥90% 100%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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