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市场监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场监管总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优化公开平台、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让公开成为常态、透明成为自觉,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加大主动公开信息力度
1.发布经济发展统计信息。一是公开市场主体数据。全年发布市场主体分析报告11期,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分析市场主体新设注销态势、区域布局、行业分布、类型结构情况。二是公开专利、商标数据。发布专利统计简报12期,公开全省专利、有效发明数据。按季度发布商标统计数据3期。
2.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全年共发布财政资金信息5条,包括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2020年度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信息情况说明等预决算信息。
3.公开重大项目建设信息。2020年11月,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贵州大数据)通过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的专家验收,相关验收和建设情况在门户网站公开。
4.持续公开食品、产品质量抽检信息。一是有序发布食品抽检信息。全年发布不合格食品情况通告5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分析通告9期。二是发布生产、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发布2020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年度计划、实施细则和实施方案,全年累计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公告26期,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信息12期。
5.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在门户网站公开2020年度权责清单和调整说明,发布省市场监管局行政权力运行图。
6.及时公开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一是公开复工复产政策信息。先后发布省市场监管局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若干措施,参与全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出台的涉企优惠政策汇编并在门户网站公开。二是公开违法案件信息。通过网络召开8次新闻通气会公开曝光八批32起违法典型案例,2月23日至3月3日,连续10天通过三大电信运营商,每天向省内4400万手机用户全覆盖发送公益短信,将违法典型案例公之于众,形成有效震慑。
7.公开市场监管重点领域信息。按照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在门户网站设立重点领域信息专栏,下设11个子栏目,围绕商事制度改革、市场秩序监管、知识产权、食品安全、质量发展、质量监管等重点领域累计发布信息230多条。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由省局办公室负责受理、登记、交办、审核、督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机关各处室依照各自职责具体承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工作。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15件,未引发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信息内部审查管理。出台《省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管理制度》,凡是对外公开的信息均需填报《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全年共审查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2433份,有效杜绝了涉密文件、敏感信息对外公开。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化建设。出台《贵州省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对主动公开的内容、程序、时间、方式作出规定,并对不予公开范围予以明确。同时,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提出、时间确定、申请补正、答复期限、答复分类作出规定。
(四)拓展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抓好“贵州市场监管”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政务号等政务新媒体阵地管理,坚持以服务群众为目标导向,着力增强与群众的互动,“两微一抖”传播力覆盖面不断扩展。截至2020年底,微博、微信、抖音用户数分别达到21万、23万、14.7万,信息发布量分别为3249条、537条、410条。微信公众号月月跻身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省级部门政务新媒体(微信)影响力排行榜单前十。
(五)加强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督促检查,出台《贵州省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明确监督检查职责,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目标考核范畴。二是强化教育培训,2020年11月13日,在省局19楼会议室举办政务公开培训,各处室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同志30余人参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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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规范性文件 |
6 |
6 |
6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7 |
1 |
3436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5 |
0 |
730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0 |
0 |
65 | |
行政强制 |
6 |
0 |
9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4个 |
501.93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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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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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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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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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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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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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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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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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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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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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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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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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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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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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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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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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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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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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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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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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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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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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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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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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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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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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省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运行平稳,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工作受理、答复进展顺利,但距离社会期待仍存在差距。主要表现:一是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仍以文字为主,内容和形式可进一步细化丰富;二是各处室工作力量薄弱、公开意识和能力需要进一步强化等。
2021年,对标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努力使本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深化解读回应参与。着力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推进多元化解读,适当增加视频、图表等解读方式,加强对经济民生热点、创业办事痛点堵点的及时有效回应,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二是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门户网站管理,充分发挥省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综合利用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等平台,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使公众查询或获取政务信息更加方便。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