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公布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
评审机构和试检验见证机构名单的公告
(黔市监公告〔2019〕102号)
发布时间:2019-09-03 11: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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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优化准入服务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公告》(2019年第8号)、《原质检总局《关于废止修订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文件的公告》(2017年第102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和试检验见证机构及其承担的项目予以公告。
请发证机关根据承担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事项,从名单内委托鉴定评审机构或试检验见证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并加强委托机构的监督检查。
各特种设备鉴定评审机构和试检验见证机构应严格按照确定的项目和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鉴定评审或试检验见证工作,并接受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
贵州省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和试检验见证机构名单.docx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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