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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征集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典型案例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01 16: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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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深化贵州数据知识产权运用,更好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赋能贵州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局将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典型案例,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申报主体

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持有或处理数据,包括进行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行为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二)申报范围

符合《贵州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规定,依法依规获取的、经过一定规则处理形成的,具有实用价值和智力成果属性的数据集合,并通过贵州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完成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的,或有意向进行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的。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案例应当合法、真实,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不得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问题及任何法律纠纷,涉及个人信息处理的,应当确保已获得相关主体授权。

2.申报单位应当具备保障数据安全的能力,数据涉敏感信息、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的,要加强内部管理和审核,做好脱密、脱敏处理。

3.申报案例要充分体现合规性、实效性、创新性、示范性,聚焦应用场景牵引、数据价值释放、效益产出引领,突出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和应用对创新主体研发生产、经营管理、市场策划、权益保护等环节具有实际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政治效益。

4.申报案例中所涉数据产品、数据服务、算法模型应于202588日前通过“贵州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进行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并取得证书。

二、征集程序

(一)申报。申报主体按要求填写《贵州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典型案例申请表》(附件1)。申报材料突出重点、文字简练、叙述清晰、数据准确,申报案例简介包括案例基本情况、应用场景、实施成效及推广价值等内容。申报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评价。组织专家对申报案例进行综合评价,并依据评价意见确定贵州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典型案例。

(三)公示。贵州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典型案例将在我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发布。贵州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典型案例集将通过我局网站和两微一抖向社会公布,并按要求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

(五)管理。我局将于每年3月和7月开展贵州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典型案例征集,根据工作流程开展评价和发布。

三、征集时间

申报主体请于202588日前将申报表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290374254@qq.com(邮件名称备注为“创新主体名称-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典型案例”)。联系人:刘丹丹、罗婕;联系电话:1831099209518084268884

四、征集保障

(一)指导服务。省、市、县知识产权部门开展征集工作指导,协调地方数据部门共同推动我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搭建数据知识产权供需链,促进数据知识产权流通和多场景应用。

(二)供需对接。省、市、县知识产权部门组织数据知识产权应用需求单位与第三方服务机构、数据提供单位等开展供需对接,推动数据知识产权多场景应用,赋能相关行业领域发展,释放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效能。

(三)宣传推介。根据要求,将《贵州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典型案例集》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并发动各级新闻宣传媒体开展宣传推介。


附件:1.贵州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典型案例申请表

     2.贵州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20257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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