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8〕125号)要求,截至2022年6月30日,全省具备道路客货运输车辆安全技术检验、综合性能检测和排气污染物检测资质(以下简称“三检合一”)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累计为341家,现将名单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全省具备“三检合一”资质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名单(截至2022年6月30日)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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