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市场监管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19年省局发证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方案的通知》(黔市监检验函〔2019〕11号)要求,省局组织对34家省级发证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了现场监督抽查,现将监督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抽查是在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全面自查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在贵州省双随机监管平台采取“双随机”方式,随机抽取34家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其中, 24家刑事技术机构,由省市场监管局和省公安厅共同组成检查组开展检查。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2019年度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监督抽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要求,以打击“未经检验检测或者以篡改数据、结果等方式,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目标,重点检查获得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规范提供检验检测服务和检验检测能力持续维持的情况。检查通过现场随机调阅被检查机构的检验检测报告、原始记录、委托合同及资质证书、设备、人员、样品管理及其他档案资料,检查检验检测技术能力条件维持及变化情况等方式进行。
二、 检查结果
通过检查发现,大部分机构体系运行有效,检验检测符合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要求,技术能力条件持续维持,但部分机构存在原始记录和签字不规范;设备超期未检定;未及时办理标准、法人变更等问题。抽查的34家机构,3家机构通过;13家机构自行整改后通过;11家机构责令改正;5家机构责令整改;2家机构在检查中被发现涉嫌超资质出报告、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已交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立案查处。(具体情况见附表)
三、结果处理
各市(州)、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要坚持问题导向,严格督促整改。应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检验检测机构举一反三,认真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依法责令本辖区内存在问题的检验检测机构严格按期限和相关要求进行改正或整改,必要时可对其整改效果进行现场验证核查。涉及行政处理或处罚的,由检验检测机构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理结果请于本文下达3个月内上报省局认证认可检测处。
附件: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