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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
贵州省地方标准复审结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08 16:2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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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贵州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涉及地理标志产品质量以及现行有效且2018年度发布的省级地方标准(共计139项)开展了复审工作,拟继续有效63项、修订41项、废止35项的复审结论,现将拟作出的复审结论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25日。

公示期内,有关单位、组织如对复审结论有异议,可加盖单位公章后向我局书面提出意见,详细说明理由,并注明联系人信息。

电话:0851-85850134,85827953;

电子邮箱:stan1705@163.com;

邮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中华南路66号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705标准化处。

附件:2023年贵州省地方标准拟作出的复审结论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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