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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19-1628760 信息分类: 文件修改废止情况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9-07-24
文  号: 黔市监法函〔2019〕26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报送与现行开放政策及《外商投资法》不相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函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报送与现行开放政策及
《外商投资法》不相符的法规、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函

发布时间:2019-07-24 15: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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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

根据《贵州省商务厅 贵州省发改委 贵州省司法厅关于做好废止或修订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作的通知》(黔商发﹝2019﹞50号)及《省商务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司法厅关于做好与<外商投资法>不相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黔商发﹝2019﹞55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专项清理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理范围

由我局代行起草、主要执行的地方性法规7部,政府规章3部,由我局代行起草的省人民政府、省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24件,以我局名义制定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53件。

二、清理原则

按照“谁制定、谁执行、谁清理”原则,对原省工商局、原省质监局代行起草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原省食药监局代行起草涉及食品的地方性法规,制定的涉及食品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原省知识产权局、原省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执行的规范性文件系以省科技厅、省发改委名义制定,由制发文件单位清理。

三、清理结果

(一)地方性法规。

经清理,我局代行起草、主要执行的《贵州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贵州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贵州省合同监督条例》《贵州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贵州省专利条例》等7部地方性法规,其内容与现行开放政策、《外商投资法》均不抵触。

(二)政府规章。

经清理,我局代行起草、主要执行的《贵州省企业信用征集和使用管理办法》《贵州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贵州省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3部政府规章,其内容与现行开放政策、《外商投资法》均不抵触。

(三)代行起草的省人民政府、省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

经清理,我局代省人民政府、省政府办公厅起草的24规范性文件内容与现行开放政策、《外商投资法》均不抵触。

(四)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经清理,我局制定的《贵州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推广复制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的实施意见》(黔工商外〔2017〕1号)内容涉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已明确予以取消该行政许可事项,故拟废止该文件。其余52件规范性文件与现行开放政策、《外商投资法》均不抵触。

附件:

1.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表

2.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汇总表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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