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0年 “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暨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市监办函〔2020〕205 号
各市、自治州市场监管局,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
经省局领导同意,现将《省市场监管局 2020 年“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暨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 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0年4月29日
省市场监管局2020年“文明在行动·满意在
贵州”活动暨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巩固提升三年实施方案(2019-2021 年)〉的通知》(2019—41)、《贵州省旅游发展和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对强迫购物等旅游乱象和违法行为综合整治的通知》(黔旅改组发〔2020〕1 号)等文件精神, 深入推进全域旅游示范省建设,整治旅游乱象,打击违法行为, 营造和谐宜居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游客满意度,促进贵州旅游业健康发展,助力脱贫攻坚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培育和弘扬新时代贵州精神,立足市场监管职能, 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着力优化旅游服务环境,解决旅游服务中的突出问题,着力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倡导文明风尚,着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建设美丽乡村,争创文明城市,助推全域旅游,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围绕行住食游 购娱旅游产业六要素,按照“处处是环境、人人是形象”的总要 求,持续深化“行之顺心、住之安心、食之爽心、游之舒心、购之称心、娱之开心”行动。贯彻落实 4 月 27 日中宣部、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召开的“全国劳动节假期旅游景区开放管理工作视频会议”有关强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会议精神,统筹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全力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助力旅游业复工复产。引导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依法加强食品安全和餐饮服务业监管,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不正当竞 争、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努力把贵州打造成世界知名山地旅游目的地和山地旅游大省,实现全域宜居宜业宜游。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节假日旅游市场监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坚持不懈抓好五一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点时段旅游市场监管,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特别是五一劳动节是新冠疫情后我省全面复工复产第一个长假,要加大旅游市场监督检查,切实加强旅游市场监管,确保旅游市场秩序。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督促景区景点、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经营者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文明服务,自觉履行法定和约定义务,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不正当竞争、价格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畅通 12315 投诉举报热线,在五一劳动节等节日期间实行 8 小时人工接听,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认真解答消费者咨询,努力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强化旅游市场舆情监测,及时报告、及时处置、及时回复,正确引导舆论,维护稳定和谐大局。(责任单位:消费网监处、执法稽查处、食品流通处、餐饮监管处、食品生产处、食品抽检处、广告监管处、质量监督处、特种设备处、价监反垄断处、竞争直销监管处、应急宣传处,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
(二)强化市场监管综合执法
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打击旅游购物市场违法行为,持续开展旅游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大力规范旅游购物市场秩序,不断促进我省旅游业健康发展。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强迫购物等旅游乱象和违法行为综合整治,加强旅游购物市场违法违规案件线索收集, 积极查办旅游购物市场违法违规案件,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打击旅游购物市场违法行为,大力推进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执法联动,强化行刑衔接,加强大案要案查办力度,大力规范旅游购物市场秩序。(责任单位:执法稽查处,各市〔州〕市场监管局, 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
(三)构建食品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强化对宾馆酒店、高速公路服务区、景区景点、商场超市、 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加工销售野生动物、滥用食品添加剂、无证经营、销售过期变质食品、“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食品流通处、食品生产处、餐饮监管处、食品抽检处,各市〔州〕市场监管局, 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
(四)加强餐饮服务监管
加强餐饮食品领域规范化建设,推进餐饮食品安全风险等级评定工作,实施评级、升级、降级相结合的动态管理模式,提升持证餐饮服务单位风险分级管理覆盖率;加强旅游景区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和涉旅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依法查处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持续推进“明厨亮灶”建设。(责任单位: 餐饮监管处,各市〔州〕市场监管局,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
(五)强化广告经营行为监管
认真履行广告监管职能,规范广告经营行为。依法对旅游景 区、旅行社发布的旅游服务广告进行监测、检查和监管,重点查 处利用广告对游客作虚假承诺,欺诈游客或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行为。依法打击误导旅游消费者的虚假广告及户外非法张贴印刷品广告行为。(责任单位:广告监管处,各市〔州〕市场监管局,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
(六)强化旅游商品质量监管
加强旅游市场商品质量监管,以景区景点、周边商场、超市及宾馆为重点区域,加强旅游必需品、工艺品、纪念品、农副土特产品等重要类别的监管,严把旅游商品进货关、严把旅游产品标识关、严把旅游商品质量关,依法查处旅游商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质量违法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质量监督处,各市〔州〕市场监管局,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
(七)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强化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各景区、游乐场所特种设备使用和维保单位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切实保障特种设备运行安全,坚决防范和遏制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发生。重点检查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设备档案资料、应急救援演练、安全培训等情况;检查安全管理人员、 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在用设备是否按要求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并在检验有效期内等。(责任单位:特种设备处,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
(八)强化价格监督检查加大对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国有景区
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擅自增设收费项目、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不按规定明码标价、 不执行优惠措施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景区、餐饮、住宿、购物、观光、娱乐、停车等旅游相关环节,要严肃查处各类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外加价、价格欺诈、价格串通等违法行为。各地发现旅游市场垄断线索或重要舆情,及时报送省局。(责任单位:价监反垄断处,各市〔州〕市场监管局,遵义市综 合行政执法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
(九)依法打击旅游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
重点整治市场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行为,围绕“行住食游购娱”和珠宝玉石、土特产品等购物商店及旅行社中存在的市场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等行为进行重点查处。(责任单位:竞争直销监管处,各市〔州〕市场监管局,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文明在 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和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对于我省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积极履行职能职责、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主题活动和旅游市场监管纳入年度 目标管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按照细化目标,分解落实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的局面。(责任单位:省局相关处室,各市〔州〕市场监管局,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积极宣传“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和旅游市场监管成果,提高社会影响力,全年在省级以上媒体刊发不少于 4 篇主题活动和旅游市场专项整治的新闻报道。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活动,树立文明新风尚。引导、督促经营者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树立诚信经营理念,守法经营,积极参与主题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消费网监处、应急宣传处,各市〔州〕市场监管局,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
(三)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加强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特别是要加强与当地精神文明建设部门、文化和旅游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并围绕市场监管职能,针对辖区实际,拟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进度,做到措施有力,监管到位、效果明显。(责任单位:省局相关处室,各市〔州〕市场监管局,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各市、自治州市场监管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于 2020 年5 月 10 日前报送五一节期间旅游市场监管工作情况及统计表。各市、自治州市场监管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省局相关处室于10 月10 日前向省局消费网监处报送主题活动和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及统计表(统计表仅各地填报),重要情况和信息要及时报送。
联系人:魏勇;联系电话:0851—85850054;传真:0851—85850052;电子邮箱:1462182900@qq.com。
附件:旅游市场监管情况统计表